不算
根据国家及各地政策规定,择业期内是否仍可视为应届毕业生,需结合以下条件综合判断:
一、应届生身份的核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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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应届生身份通常指毕业后的择业期内(一般为2年,部分地区延长至3年),需在毕业当年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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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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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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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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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择业期内就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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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劳动合同
若在择业期内已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再属于应届毕业生,而是转为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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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缴纳社保
若已开始缴纳社保,则失去应届生身份。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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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当年就业 :若在择业期内(含毕业当年)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仍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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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部分城市(如重庆)对择业期政策有明确标注,需以当地公告为准。
四、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时已不属于应届生范畴。择业期内一旦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身份将转为就业人员。
总结
择业期内若已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则不再享受应届生政策待遇。若未就业且符合条件,仍可保留应届生身份直至择业期结束。建议关注招考单位的具体规定,部分岗位可能对择业期政策有特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