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薪且需审批
关于劳动法中请事假的规定,综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实践案例,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事假性质与工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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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薪性质
事假属于用人单位自主管理的假期类型,法律未作强制规定。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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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扣除标准
通常按以下公式计算: $$\text{日扣薪额} = \frac{\text{月基本工资} + \text{其他补贴}}{21.75 \times 8} \times \text{事假天数}$$
其中21.75元为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
二、审批流程与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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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审批
员工需提前3天申请事假(紧急情况可事后补证明),审批权在用人单位。部分城市(如上海)规定特殊事由(如婚丧假)必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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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批准的例外情形
若因直系亲属重病等紧急事由请假,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存在仲裁风险。
三、时间限制与年休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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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扣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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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当年及下一年度年休假均不予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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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0年以上的职工,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年休假按比例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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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假期冲突
事假不与年休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期重叠,但需注意总假期天数不得超过法定的年休假上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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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福利
事假期间社保仍需正常缴纳,个人部分可协商代扣。部分企业将事假影响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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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突发情况可先通过电话、微信等口头申请,事后补书面证明。病假、产假等特殊假期需按专项规定办理。
总结
劳动法对事假无明确天数限制,但通过工资计算标准、审批流程及年休假挂钩机制进行规范。用人单位在制定事假政策时,需确保符合法律底线,并通过民主程序保障员工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