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工作时间制度如下:
一、标准工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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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工作时间 :不超过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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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作时间 :平均不超过40小时(标准工时制)或44小时(计件工时制)
二、休息与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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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休息日 :至少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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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需依法安排休假
三、加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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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工作时间 :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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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限制的情形 :自然灾害、事故、紧急处理等危及生命健康的情况
四、计件工时制
用人单位需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报酬标准
五、特殊工时审批
因生产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的企业,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