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退休5年不能辞退的法条具体如下:
第五项 明确规定: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解析:
-
“15+5”特殊保护条件
仅当劳动者满足“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两个条件时,才受到法律保护。这两个条件需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
保护范围
该条款限制用人单位以无过失性辞退(如第四十条)和经济性裁员(如第四十一条)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重大过错或符合其他法定情形(如患职业病、怀孕等),用人单位仍可依据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以下责任:
-
继续履行 :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
赔偿金 :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注意事项:
-
年龄计算 :法定退休年龄以职工本人户籍档案或身份证件记载的年龄为准,若存在工龄计算争议,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确认。
-
连续工龄认定 :若劳动者在中途离职后重新就业,重新计算工龄,但退休年龄不受影响。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保对“离退休5年不能辞退”规定的全面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