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离职就去新公司上班存在法律和职业风险,可能违反劳动合同、引发双重劳动关系纠纷,甚至影响社保和档案转移。关键在于是否与原单位存在竞业限制或服务期协议,以及新单位是否知情。若处理不当,个人需承担违约责任,新单位也可能面临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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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未解除原劳动合同即入职新公司,可能构成违约。原单位有权追究责任,如要求赔偿因未交接造成的损失。若存在竞业限制协议,违约后果更严重,包括支付违约金。新单位若明知员工未离职仍录用,可能被认定为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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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问题:同时与两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影响原单位工作或经提醒后未改正,原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社保和档案可能因未及时转移而中断,影响个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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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诚信与声誉:跳过离职程序直接入职新公司,可能损害职业信誉。原单位可能通过行业渠道传递负面评价,影响未来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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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若原单位同意员工提前到新单位工作(如停薪留职或协商解除合同),或新岗位无竞争关系,风险可降低。但需书面确认以避免纠纷。
建议:务必先与原单位完成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结算薪资和取得离职证明。若时间紧迫,应坦诚沟通并争取书面同意,同时与新公司协商延迟入职。法律和诚信是职业发展的基石,规避风险才能长远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