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
员工请假未获批准是否算作旷工并允许辞退,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不构成旷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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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事由未获批准
若员工因突发疾病、家庭紧急情况等合理事由请假且未获批准,用人单位不得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需保障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利,因紧急情况请假属于合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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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合法或未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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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或未向员工公示,即使员工未获批准,用人单位也无权以旷工为由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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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制度内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如病假规定),则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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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成旷工并允许辞退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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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不合理且未获批准
若员工请假的理由不充分且未经批准,且单位已明确拒绝,可认定为旷工。例如长期无合理说明的缺勤或频繁迟到早退累计达到规定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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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严重违纪标准
单位需证明员工旷工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程度,如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例如某案例中,员工累计旷工3天(含3天丧假)被认定为严重违纪,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三、法律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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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用人单位需保留员工请假申请、审批记录及沟通记录,以证明员工未获批准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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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规 :规章制度需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且不得与劳动法律法规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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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 :若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如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总结
用人单位在处理未获批准请假时,应首先判断请假事由的合理性及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若员工存在重大过错且单位已履行管理职责,可依法辞退;反之,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完善请假审批流程,并通过培训强化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