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发放工资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工资发放方式及代扣项目进行准确记录,具体如下:
一、基本分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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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方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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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方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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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实际支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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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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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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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某企业发放工资100,000元,其中社保个人承担800元,个税800元,则分录为: $$ \begin{align*} \text{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100,000 \ \text{贷:银行存款} & 99,200 \ \text{其他应付款——社保} & 800 \ \text{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 800 \ \end{align*} $$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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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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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现金收入,但需注意“公务费”不计入工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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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需在发放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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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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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通常提前计提,次月发放,需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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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发放工资早于计提日期,需调整分录(如红字冲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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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科目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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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下的明细科目,如“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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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数较多的企业,建议按部门或项目进一步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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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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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个税需计算准确,税率依据最新税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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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比例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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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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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处理 :若企业为职工代缴公积金,需单独设置“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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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若工资中包含非货币性福利(如股票、培训机会),需按会计准则进行特殊处理。
通过规范分录编制,可确保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因漏项或重复导致财务数据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