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管理规定的核心在于严格分类监管、专区专柜销售、禁止虚假宣传,主要针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三类,通过注册备案、标签审核、经营规范等制度保障“一老一少一病患”群体的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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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与定义
特殊食品分为三类:保健食品(如维生素补充剂,需标注“蓝帽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临床指导使用,注册号以“TY”开头)、婴幼儿配方食品(分段管理,注册号含“YP”)。三者均需通过国家注册或备案,且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 -
经营规范
- 专区专柜:销售区域需明确标识(如绿底白字提示牌),并标注消费提示(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
- 资质查验:经营者需核对产品标签与注册信息一致性,保留供货凭证,婴幼儿配方食品临期需提前下架。
- 责任落实:企业需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进货查验、自查报告等制度,违规可能面临最高5万元罚款或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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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与处罚
特殊食品实行逐批检验,标签和广告需严格审核,禁止通过讲座、专家义诊等形式虚假宣传。例如,保健食品广告需经审批,婴幼儿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宣称替代母乳。
提示: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特殊食品注册信息,选购时认准专用标识,避免被误导。经营者应定期自查合规性,确保特殊食品“真特殊、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