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
入职后企业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具体依据和后果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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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且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这一义务不因试用期或员工协商而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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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代缴义务
用人单位需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费,且不得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替代社保缴纳。
二、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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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受损
未缴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待遇等,企业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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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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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优先与企业沟通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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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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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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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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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补缴 :即使员工处于试用期,企业也必须依法缴纳社保,事后补缴仍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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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争议 :以起薪当月工资为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或高于300%的按上下限执行。
总结 :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入职时主动确认企业社保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