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后死亡的处理方式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一、账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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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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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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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死亡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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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丧葬与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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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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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养老金前去世:按当地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通常为6个月统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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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养老金: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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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额外支付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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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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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领取养老金前去世:按继承人人数发放抚恤金,标准为统筹工资的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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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养老金:按养老金标准发放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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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保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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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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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业保险按合同约定处理。
四、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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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居国外或出国(境)定居:需按规定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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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去世:仅退还个人账户余额,不涉及丧葬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