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方式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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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限规定
缴费基数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上限为300%,下限为60%。 - 上限 :个人工资超过300%部分不计入基数;
- 下限 :个人工资低于60%部分按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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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资与上下限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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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在上下限之间,则按实际工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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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低于下限,按60%计算;若高于上限,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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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对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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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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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为个人实际工资,单位缴费基数为全体职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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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低于单位缴费基数之和,则按单位基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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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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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范围为当地社平工资的6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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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省社平工资747元,缴费基数可选747-22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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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比例与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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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含代扣代缴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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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劳动者 :缴费18%,全部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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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金额=基数×比例,例如:基数10000元×8%=800元/月。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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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同一缴费年度内基数一经确定,中途不可变更;
新入职人员以起薪月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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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及地方政策执行,确保缴费基数符合规定。
五、示例说明
以某省社平工资747元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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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747×60%=44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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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747×300%=22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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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工资5000元,则实际缴费基数为5000元(因在上下限之间)。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政策文件及最新规定,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