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离职后,下个月1号通常无需上班,但需完成工作交接并遵守劳动合同约定。 关键点在于:法定30天通知期内劳动关系存续,但离职日当天一般无需到岗;具体执行需结合公司规定和协商结果,若合同无特殊约定可拒绝上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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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常规操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提前30天书面辞职后,30天内仍需正常履职,但离职日(下个月1号)标志着劳动关系终止。多数情况下,离职手续(如交接、证明开具)应在最后工作日完成,离职日当天无需到岗,除非合同明确约定或有未完成的紧急任务。 -
例外情形与注意事项
- 协商一致或合同特殊条款:若公司要求离职日上班且员工同意,需支付对应工资;若合同中明确约定离职日需到岗,则需遵守。
- 工资与社保结算:离职当月工资应一次性结清,社保缴纳至离职当月(即使仅工作1天),次月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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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建议
员工应提前确认公司离职流程,保留书面通知证据;若公司强制要求无依据的到岗,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确保工作交接清晰,避免争议。
离职日是否上班取决于法律、合同及协商结果,但无特殊约定时,员工有权拒绝。建议优先沟通明确细节,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