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未与前一个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入职新单位。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律禁止同时建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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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风险
劳动者与原单位未解除合同即入职新单位,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双重劳动关系"。若原单位发现后,可能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完成本单位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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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权益保护
新单位若不知情而招用该员工,可能因"欺诈"行为主张劳动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特殊情形的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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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过错
若原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可入职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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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知情同意
若新单位明知员工存在未解除的劳动合同,仍与其签订合同,需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三、离职手续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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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要求
劳动者需通过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获取离职证明,证明任职时间、岗位及离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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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权益影响
未办理离职手续可能导致新单位无法为其缴纳社保,且原单位可能因工资、奖金等权益纠纷主张赔偿。
四、建议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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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沟通 :与原单位领导协商离职意向,获得书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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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离职 :填写离职申请表,完成工作交接,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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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入职 :持离职证明到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确保劳动关系合法转移。
未解除劳动合同时入职新单位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优先完成离职手续,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