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法律政策,68岁环卫工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可认定为工伤。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核心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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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确认
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未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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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
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如清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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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伤害与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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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上下班途中需符合合理时间、路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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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如职业病、工伤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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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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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明确将上下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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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超龄人员若存在劳动关系仍可认定工伤。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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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违法分包导致伤害,可能加重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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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因年龄(如68岁)本身突发疾病或非工作原因受伤,通常不构成工伤。
四、案例参考
北京市通州区某保洁员68岁因工作期间晕倒死亡,经认定属于视同工伤,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