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清理编外人员的规定主要围绕规范用人、优化资源配置展开,具体包括以下核心要点:
一、清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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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聘用 :2023年1月后未获审批的编外人员一律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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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编外人员 :编外总数超过单位编制总数10%以上者原则上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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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窗口编外 :所有服务窗口岗位的编外人员需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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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任务编外 :任务完成后必须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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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编制 :包括超编进人、退休返聘占用编制等。
二、清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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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建议 :部门负责人提出清退方案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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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面谈 :与编外人员协商清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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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决定 :无法继续工作或协商无果者被清退。
三、安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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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 :按合同约定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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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 :临时工按规定发放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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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服务外包 :部分岗位(如保安、保洁)转为外包。
四、重点清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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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涉密岗位 :编外人员一律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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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 :教师岗位推行聘任制,不合格者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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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证处等专业机构 :鼓励将编外人员转为外包。
五、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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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管理 :县级以上部门督促指导清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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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督查 :对超编单位进行核查。
以上规定旨在精简机构、控制财政支出,同时保障公共服务质量。具体执行以地方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