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故被辞退(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如下:
一、基础赔偿标准(2N)
-
经济补偿金(N)
-
计算方式 :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标准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但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
-
双倍赔偿(2N)
- 因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即“2N”。
二、额外补偿项目
-
未休年假
- 按日工资300%补休(如5天年假,多得5天×3倍工资)。
-
拖欠工资、社保/公积金
- 需追讨欠薪及社保、公积金差额。
三、特殊情形处理
-
三期工资(孕期/产期/哺乳期) :若员工处于上述特殊时期被辞退,可额外索赔3个月工资。
-
继续履行合同 :劳动者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按原工资补发工资。
四、注意事项
-
协商与诉讼 :可通过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院判决支持赔偿时需提供证据(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
-
过错性辞退例外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可能无需赔偿。
以上内容综合了劳动法核心条款及实务操作要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处理具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