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未满6个月被辞退的赔偿情况需根据辞退性质分以下三种情形处理:
一、合法辞退(无需赔偿)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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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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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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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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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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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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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无过错性辞退(支付半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形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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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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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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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赔偿标准 :支付半个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三、违法辞退(支付1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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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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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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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赔偿标准 :支付1个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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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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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可一并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