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工作4天的工资应按照实际出勤天数结算,且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工作时间短,用人单位也需依法支付报酬,通常以月工资除以21.75天得出日薪,再乘以4天计算。若存在加班或特殊约定,需额外核算。关键点:工资必须足额发放、可协商或投诉**、需保留工作证据。
试用期员工虽未转正,但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工资计算需遵循以下原则:
- 日薪标准:若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工资,直接按约定日薪×4天;若无约定,则参考正式员工月薪的80%折算日薪(月薪÷21.75×80%×4)。例如,月薪5000元,试用期日薪约为183.9元,4天工资约735.6元。
- 最低工资保障:计算结果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日薪×4天低于最低工资,需按最低标准补足。
- 加班费:若4天内有加班,需按1.5倍(工作日)、2倍(休息日)或3倍(法定节假日)另行计算。
- 离职结算: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拖延支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总结:试用期短期工作同样享有工资权益,劳动者应核对计算方式并保留考勤记录。遇争议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确保合法报酬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