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主动离职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工资。具体说明如下:
一、试用期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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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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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工资计算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即使只工作1天也需支付相应报酬。
二、试用期主动离职的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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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支付义务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其应得工资,不得以“试用期”为由拒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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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时间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三、权益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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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建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作为**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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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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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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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通过诉讼方式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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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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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离职(如未提供劳动),则可能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但劳动者仍有权要求支付已提供劳动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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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问题 :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离职造成损失,可依法要求赔偿,但需证明损失与离职存在因果关系。
试用期主动离职时工资支付受法律保护,劳动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