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通常会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时间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单位规定。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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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发放原则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法》,试用期工资必须按月支付,且至少每月一次。若采用周、日、小时工资制,则可按相应周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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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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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日期发放 :多数企业会在次月固定日期(如15日、30日)发放当月工资,例如3月1日入职的试用期工资,通常在4月15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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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正式工资同步发放 :部分企业可能将试用期工资与正式工资合并发放,但周期可能延长(如次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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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在离职时结算”,则按约定执行,但此类约定可能引发纠纷,需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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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保障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总结 :试用期工资默认按月发放,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或单位财务周期为准,需确保符合最低工资标准。建议签订劳动合同时明确约定发放时间、方式及周期,以减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