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工作3天未获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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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劳动者提供劳动即构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不得以“试用期”为由克扣或拖欠。即使仅工作1天,也需支付相应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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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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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工资。可保留书面通知(如邮件、短信)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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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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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部门会依法调查并责令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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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12333等平台提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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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协商或投诉无果,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赔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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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以“试工不签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可主张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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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工资条、工作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诉求。
试用期工资权益受法律保护,建议优先通过协商和劳动监察解决,必要时通过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