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天工资的计算需遵循以下法律原则和计算方式:
一、基本计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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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工同酬原则
试用期工资应与正式员工保持同工同酬,即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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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具体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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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合同约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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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试用期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则直接按实际工作天数(3天)计算。例如:
- 月工资1200元,日工资为1200÷21.75≈55.17元,3天工资为55.17×3=165.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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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岗位最低档或合同金额的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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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则按用人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合同金额的80%计算。例如:
- 同岗位最低档月工资800元,3天工资为800÷30×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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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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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方式
- 工资应通过银行代发或委托他人代领,劳动者本人因故无法领取时,可指定亲属或委托他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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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
-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诉讼(如申请支付令)维护权益。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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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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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通过以上原则和计算方法,可确保试用期工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