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3年被辞退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代通知金(若未提前30天通知)以及违法解除时的双倍赔偿(2N),具体金额需结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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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员工每工作满1年可获1个月工资的补偿。入职3年通常对应3个月工资(N=3),计算基数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奖金、补贴等)。 -
代通知金(+1)
若公司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即N+1)。例如,月薪1万元且未提前通知时,总赔偿为4万元(3+1)。 -
违法解除的赔偿(2N)
若公司无合法理由(如员工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等)直接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2N=6个月工资)。 -
特殊情况处理
- 试用期辞退: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仍需赔偿。
- 协商解除:双方可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需书面确认。
被辞退时应先确认公司理由是否合法,保留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据,协商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合理**能确保获得应有的赔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