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必须补办离职证明,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义务。无论试用期长短,员工离职时企业均需依法开具证明,否则可能面临劳动监察处罚或赔偿员工损失。
离职证明是劳动关系解除的法定凭证。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在15日内出具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若企业拒绝开具,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处理周期60-90天)或申请仲裁(时效1年)。
缺失证明将影响劳动者权益。新雇主通常要求离职证明核实履历,未开具可能导致员工无法入职,企业需赔偿工资损失;若因此无法申领失业保险,原单位还需赔付失业金。员工需保存《录用通知书》等证据以主张赔偿。
企业合规操作可降低风险。规范流程包括:要求员工提前3天书面申请、完成工作交接、明确证明内容(姓名/职位/离职原因等)并加盖公章。企业应避免招用无离职证明的员工,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议劳动者主动索要证明,遇拒时及时**;企业则应完善离职管理制度,履行法定义务以维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