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通常不需要提交离职申请,因为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非劳动者主动离职。关键点包括:用人单位需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劳动者无需主动申请离职、若被要求写离职申请需谨慎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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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试用期内若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直接解除合同且无需经济补偿。辞退应由单位出具书面通知,而非劳动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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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要点:若用人单位要求写离职申请,可能被认定为主动辞职,影响经济补偿等权益。劳动者应要求单位明确辞退原因,并保留书面证据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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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处理:若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关系按事实用工处理,此时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
总结:试用期被辞退时,劳动者应关注程序合法性,拒绝不合理要求,并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