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临时工未到工期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合法途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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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即使未到工期,劳动者已提供劳动的工资应全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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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离职条件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试用期提前3日)即可解除合同,未提前离职属于违约行为,但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全部扣除工资,仅可扣除违约金(通常不超过工资的20%)。
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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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应得工资,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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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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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协商无效,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差额及违约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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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以“未到工期”为由扣工资,需提供合法依据(如双方约定或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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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时,应明确工资结算方式,避免因表述不清引发纠纷。
临时工未到工期扣工资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