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及相关规定,自己走劳动仲裁的周期通常为 45-60天 ,复杂案件可能延长至90天。具体流程及时间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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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裁决期限
劳动争议仲裁庭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45日内 作出裁决。这是法定标准期限,适用于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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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案件延期
若案件涉及复杂证据或双方争议激烈,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 15日 。总期限最长不超过 60天 。若仍无法裁决,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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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与部分裁决
仲裁庭可对事实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调解时间不计入总期限。若双方同意调解,可缩短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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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 1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时效可能影响仲裁受理,但不会延长已受理案件的审理周期。
总结 :普通案件通常45-60天,复杂案件最多90天。建议提前准备材料,确保时效期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