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患癌症是否会被开除,需结合医疗期、工作能力及单位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医疗期内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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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保护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公务员在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等情形下, 不得被辞退 。
- 癌症患者 若处于规定的医疗期内(通常为6个月至24个月,具体根据病情确定),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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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与医疗期的衔接
若癌症治疗期超过医疗期,单位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在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但需证明员工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经调整后仍不能胜任。
二、医疗期外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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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后的情形
若癌症治疗结束且医疗期已过,单位可考虑以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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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 :即使癌症治愈,若员工无法恢复原有工作能力或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单位可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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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情况变化 :若单位经营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无法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依法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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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的额外保护
- 患职业病 :若癌症被认定为职业病,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三、其他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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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可能性 :若癌症导致长期丧失工作能力,员工可申请病退,但需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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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若单位违反规定辞退,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权益。
总结 :公务员患癌症期间受法律保护,单位不得直接辞退。若医疗期内,单位仅能通过协商解除合同;若医疗期结束且符合法定情形,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但需履行法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