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职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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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的定义
医疗期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具体时长根据员工工龄和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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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患病的员工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结束后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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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且无法胜任工作
若员工医疗期结束且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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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病假手续的情况
员工应依法履行病假手续,若未履行且未及时告知单位,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其他相关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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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或工伤 :若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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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产期、哺乳期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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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内 :用人单位无权开除患病员工,否则构成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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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后 :若员工仍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天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
建议用人单位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因程序不当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