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
- 工作年限:补偿金额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直接挂钩。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 年龄限制: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即使劳动者超过60岁,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仍需按照上述标准支付补偿。
二、特殊情况下的补偿规定
- 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公司原因辞退员工,则仍需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
- 违法解除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
三、注意事项
- 协商解除合同: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另行约定补偿金额,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 证据保留:劳动者在主张经济补偿时,应妥善保存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的材料。
总结
员工超过60岁被辞退时,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与工作年限挂钩,无年龄限制。若因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合同,则无需补偿;但若因公司原因辞退,仍需支付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