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辞退的赔偿标准为 2N ,而非 N+1 。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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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标准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这里的“N”指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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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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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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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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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N+1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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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 适用于非过失性辞退且未提前30天通知的情况(如协商一致解除、经济性裁员等),需额外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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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 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如无理由开除、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等),无需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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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若用人单位在无理由辞退后撤回通知,员工仍可主张2N赔偿,除非员工明确同意撤回。
总结 :无理由辞退属于违法解除,无论是否提前通知,均需支付2N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