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规、失职等情形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这一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的合法解除权,但需以事实为依据,避免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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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包括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双重劳动关系影响工作、劳动合同无效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六类情况。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上述行为。 -
法律后果
若解除符合第39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若解除理由不成立,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承担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
实操要点
- 证据留存:用人单位应完善规章制度,保留员工违规的书面记录、考核结果等证据。
- 程序合规:解除前需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程序合法,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解除无效。
正确理解并运用第39条,既能保障用人单位管理权,也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