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2360元底薪是部分地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计算需结合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及加班费基数综合确定。关键亮点包括: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应发总额、社保公积金另算、加班费单独计算。
一、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定义
2360元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应发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前的金额。若实发工资低于该标准,企业需补足差额。
二、底薪计算公式的核心要素
- 应发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总和不得低于2360元;
- 社保与公积金扣除:企业代缴部分不计入最低工资,需额外支付;
- 加班费计算基数:以2360元为基准,按1.5倍(平日)、2倍(休息日)、3倍(法定假日)核算。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则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2360元的80%(即1888元);
- 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工资按2360元÷21.75天÷8小时折算,约13.2元/小时;
- 业绩提成制:底薪部分仍需满足最低标准,提成可额外计算。
四、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
企业若未达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发差额及赔偿金。多地规定赔偿金为差额的50%-100%。
劳动者应定期核对工资条,确认应发工资是否包含社保公积金代扣项,并留存劳动合同作为**依据。企业需注意地方政策调整,避免因标准变动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