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计算核心依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具体规则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计算,超当地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且年限不超过12年。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应得收入(含奖金、津贴)计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以最低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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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分段计算:
- 满1年=1个月工资
- 6个月~1年=按1年计算
- 不满6个月=半个月工资
特殊情形:因单位合并、非本人原因调岗等,原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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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标准:
- 基数=离职前12个月应得工资平均值(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补贴等货币收入)。
- 例外: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基数按3倍封顶,且支付年限≤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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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场景与时效:
- 适用情形包括单位违法解约、协商一致解约、裁员、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条件未维持或提高)等。
- 支付时间: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单位需在15日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
提示:若离职前12个月含病假等非正常工资期,司法实践中可能按正常工作状态工资计算基数,但需结合具体案例。建议保留工资条等凭证,确保权益清晰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