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核心计算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月工资,半年至1年按1年计算。月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得收入计算,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 工作年限计算:从入职日至离职日,每满1年对应1个月工资。非本人原因被安排至新单位时,原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
- 月工资定义: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计算。
- 高收入者限制:月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补偿标准按3倍执行,且最长支付年限为12年。
- 特殊情形处理: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离职时需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可通过核对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确认计算基数,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