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被辞退时,不仅有权获得全部应得工资,还可能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是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或拒付。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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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结算标准
劳务工被辞退后,用人单位必须按实际工作天数和合同约定薪资结算工资。例如月薪5000元、工作15天,应得工资为2500元。工资基数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全部货币收入,且需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
- 合法辞退: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超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
- 违法辞退:补偿标准翻倍(如满1年赔2个月工资)。若因单位未缴社保、拖欠工资等导致离职,劳动者可主张双倍赔偿。
- **步骤
- 协商:优先与单位沟通,要求出具书面结算证明。
- 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证据(合同、工资记录、辞退通知等),申请介入处理。
- 仲裁/诉讼:若协商无效,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后仍不执行可向法院起诉。
提示:劳务工需保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避免口头约定。遇到争议时,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