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N”计算方式如下:
一、基本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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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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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例如工作5年支付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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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以上不满1年 :按1年计算(如5年7个月按6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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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 :支付半个月工资(如4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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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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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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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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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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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N+1) :仅在企业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时支付额外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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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支付N的情形 :如员工主动辞职、严重违纪、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等。
示例 :
小王工作3年7个月,月均工资1.2万元,当地社平工资3倍为2万元。- 工龄按4年计算(7个月视为1年),工资基数未超上限,补偿金=4×1.2万=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