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赔偿标准2N的法律依据主要源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明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2N),核心情形包括违法单方解雇、变相逼迫离职及违法终止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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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未说明合法理由直接辞退(如主观评价、末位淘汰)、未经协商强制调岗降薪后解雇,或以拒绝加班为由解除合同,均属违法解除。此时员工可主张2N赔偿,且需举证单位行为违规。 -
变相逼迫离职的认定
通过隐蔽手段迫使员工主动辞职,如无正当理由跨省市调动、大幅降薪或恶意调岗(如技术员转保洁),若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同样适用2N赔偿标准。 -
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例外
合同到期后符合续签条件(如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但单位无理由拒绝续签,或试用期不符合条件却违法解雇,均需按2N支付赔偿。 -
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
2N以工作年限(N)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超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劳动者需注意:2N仅适用于单位违法解除,若因单位过错(如欠薪、未缴社保)主动辞职,仅能主张N倍补偿。保留证据、明确法律条款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