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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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年限: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至离职之日,期间中断需重新计算。若因用人单位合并、改制等非个人原因变更工作单位,原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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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计算:2008年1月1日前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年限分段计算。此前按当时规定执行,此后按《劳动合同法》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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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特殊限制:月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补偿标准按三倍封顶,且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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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终止用工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提示:实际计算需结合劳动合同解除原因、工资水平及地方政策,建议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