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6个月未交社保需承担补缴义务与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依法追讨医疗费等实际损失。若协商无果,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时,工作满6个月可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则按半月工资计算。
- 补缴与滞纳金:企业必须补足6个月社保费用,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若因未缴社保导致员工医疗费用自付,企业需全额赔偿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支出。
- 经济补偿标准:员工以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合同,工作6个月以上可获1个月工资补偿,不满6个月则获半月工资。仲裁或诉讼中,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劳动关系证明。
- **路径: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补缴;协商失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整改;若企业拒不执行,申请劳动仲裁并保留医疗票据等损失证据。
及时行动是关键——社保补缴与赔偿受2年追溯期限制,劳动者需尽早主张权利,避免证据灭失或企业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