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无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存在例外情形: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导致“被迫辞职”,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具体补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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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辞职无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如职业发展、家庭因素等),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即使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由员工先提出离职请求,公司仍无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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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可索赔:当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时,员工辞职可视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有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 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缴纳社会保险;
- 规章制度违法并损害劳动者权益;
-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 提供危险劳动条件或限制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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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计算方式:合法索赔情况下,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
- 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6个月~1年按1年计算;
- 不满6个月支付半月工资。
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若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年限最高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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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关键:劳动者需保存工资条、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证明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与辞职的因果关系。例如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时,缺乏证据链可能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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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违法条款:个别公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辞职需赔偿”,此类条款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无效。若遭遇此类情况,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前提是明确法律边界,建议通过12333热线或属地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具体操作流程,避免因误解政策错过索赔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