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主动辞职,通常是出于规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考虑。以下从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常见手段、劳动者应对策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主动辞职的常见手段
威逼利诱签署“自愿”离职书
用人单位通过威胁不结算工资、不转正、影响未来就业等方式,迫使员工签署辞职申请。例如,天津某公司要求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否则不发放工资。延长试用期或调整岗位
用人单位以延长试用期或调整岗位为借口,要求员工主动离职。例如,某公司以未完成考核指标为由,要求员工签署辞职报告。降薪或边缘化
通过降低薪酬或冷处理员工,迫使其主动离职。
二、劳动者应对策略
明确辞职申请的法律性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被强迫签署辞职申请,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保留证据
遇到用人单位威胁或利诱时,劳动者应保留相关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以便后续**。寻求法律援助
若被违法辞退,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法律后果
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强迫员工辞职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对劳动者
劳动者被迫签署辞职申请后,可能失去要求经济补偿的权利。劳动者应谨慎对待辞职申请,避免因被迫签署而承担不利后果。
四、总结
用人单位要求员工主动辞职的行为,往往是规避法律责任的表现。劳动者需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在签署任何文件前,务必明确其法律性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