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三个月交一次社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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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缴纳时限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日内 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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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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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未按时缴纳的,需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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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逾期未缴可能面临最高欠款总额2-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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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权益受损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需连续缴费才能享受待遇,且可能引发经济补偿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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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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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首先与企业沟通,要求补缴欠缴费用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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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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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协商或投诉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及社保欠缴金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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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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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企业三个月交一次社保的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对员工造成长期损失,建议劳动者积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