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N+1"是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的经济补偿组合,其中"N"代表工作年限对应的补偿月数,"+1"是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 这一计算方式仅适用于员工无过错但用人单位需解除合同的三种法定情形,且补偿基数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N"的计算逻辑:每满1年工龄支付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月计算,超半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例如工作3年7个月,N=4个月工资。
- "+1"的触发条件: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况下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需支付:①员工医疗期满无法工作;②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③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 适用范围限制:协商解除、员工过错解除、经济性裁员等情形不适用N+1。违法解除应支付2N赔偿金而非N+1。
- 工资计算标准:月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含奖金、津贴),但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不超过12年。
劳动者需注意:N+1是法定最低标准,协商解除时可争取更高补偿;同时应核对工资基数是否包含全部收入,避免权益缩水。用人单位则需严格区分解除类型,错误适用可能引发劳动仲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