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赔偿既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到手工资,而是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含奖金、津贴等所有劳动所得)。这一计算方式旨在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因工资结构差异导致补偿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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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发工资是核心计算基数
赔偿中的“N”(经济补偿金)和“+1”(代通知金)均以应发工资为基准,即扣除社保、个税前包含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等的总额。例如,月薪1万元(含2000元绩效),则按1万元计算,而非仅算8000元基本工资。 -
基本工资与到手工资的误区
基本工资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固定部分,而到手工资是扣除五险一金及个税后的实发金额。N+1赔偿不采用二者,因其无法反映真实收入水平。若仅按基本工资计算,高绩效劳动者可能遭受损失。 -
特殊情况的处理
若劳动者月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赔偿基数按3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12年。例如,月薪5万元(超3倍),则按3倍标准计算“N”,但“+1”仍按上月实际应发工资支付。 -
法律明确排除的项目
加班费通常不计入平均工资计算,但奖金、年终奖等定期发放的收入需纳入。例如,年终奖分摊至12个月后,需合并计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提示: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银行流水等凭证,确保赔偿基数核算准确。若用人单位仅按基本工资计算,可依法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