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并可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公积金属于强制缴存范畴,单位拒缴时劳动者可通过投诉、劳动仲裁等途径**,工作满一年可获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可责令单位补缴欠款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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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逾期不缴或少缴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缴存。若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可进一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
若因单位未缴社保或公积金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准。 -
公积金补缴与强制执行
公积金纠纷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管理中心将责令单位补缴。若单位逾期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注意公积金问题不直接涉及赔偿金,而是以补缴为主。 -
证据收集与**步骤
劳动者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先与单位协商补缴,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仲裁。社保与公积金**可同步进行,但需区分处理流程。
提示:**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确保流程合规。若单位拒不执行裁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