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是经济补偿金而非赔偿金,其核心构成是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N)加上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赔偿金(2N)则适用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二者法律性质和适用条件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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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的法定情形与计算标准
当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医疗期满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且未提前30日通知时,需支付N+1。其中:- N=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满1年算1个月,满6个月不满1年算1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
- +1=代通知金,按解除合同前1个月的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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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2N)的违法性前提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如无故辞退),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2N)。其本质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与N+1的补偿性质不同。 -
关键区别:合法性与计算方式
- 合法性:N+1适用于合法解除但程序瑕疵(未提前通知),2N适用于违法解除;
- 金额差异:N+1=经济补偿+代通知金,2N=经济补偿×2。
提示:劳动者需根据解除原因判断应得权益,协商或仲裁时明确主张补偿金或赔偿金,避免混淆导致权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