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主动离职可以获得双倍补偿金。
当员工因公司原因被迫主动离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以下是关于被迫主动离职获得双倍补偿金的几点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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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以下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的;
- 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的;
- 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
- 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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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补偿金: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公司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逾期未支付,则需要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标准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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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如果员工认为自己被迫主动离职且未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总结:被迫主动离职可以获得双倍补偿金,这是法律对员工权益的保护。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