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协商、行政投诉、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关键点包括:要求补缴社保公积金、主张经济补偿金(N倍工资)、收集劳动关系证据,且**不受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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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一金(住房公积金),这是《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强制规定。试用期员工同样适用,单位以“自愿放弃协议”或“劳务关系”为由拒缴均无效。 -
**步骤
- 协商优先:书面要求单位限期补缴,发送《补缴协商函》并留存记录。
- 行政投诉:向社保局(12333热线)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行政部门将责令单位补缴并加收滞纳金(社保0.5‰/日、公积金1‰/日)。
- 劳动仲裁:若单位拒不补缴,可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
- 诉讼执行:对仲裁结果不满可起诉,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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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准备
需完整保存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社保缴费查询结果(可通过国家社保平台或地方政务APP打印)、与单位沟通的录音或书面材料。灵活用工人员需额外保留派单记录、考勤截图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
特殊情形处理
- 社保待遇损失:如因未缴医保导致医疗费无法报销,可要求单位赔偿实际损失。
- 地区差异:部分省市(如浙江、陕西)支持通过仲裁直接裁决补缴,北京等地仅受理2年内补缴申请。
总结:劳动者应优先选择行政投诉快速解决问题,同时可结合仲裁或诉讼最大化**效果。注意全程保留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流程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