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不交五险一金的书面证明不具备法律效力,且违反《社会保险法》强制性规定,即使签署也无法免除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员工仍可随时要求补缴并主张权益。
根据现行法律,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缴纳。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协议”均属无效,因法律强制性条款优先于双方约定。例如,即使员工书面声明放弃社保,劳动监察部门仍可责令企业补缴,员工离职后也可通过仲裁追讨权益。
企业若诱导或默许员工签署此类文件,可能面临补缴、滞纳金及行政处罚,甚至被列为失信主体。员工短期看似“增加收入”,但将失去医疗、养老、工伤等关键保障,长期风险远大于收益。
实际操作中,个别企业通过“劳务外包”或“灵活用工”规避社保,但若被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仍需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应警惕此类协议,及时向人社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五险一金是法律底线,书面放弃协议无效且风险极高。企业与员工均应依法履行义务,避免因小失大。